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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根据原建设部建标[2006]77号文的要↑求,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 究,认真总结实践经验,并在№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』定了本标准。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:1总则;2术语;3道路清扫保洁◆等级;4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;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ω 求;6道路清 扫保洁质量评价。
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,由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。在︼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建议,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¤编单位北 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(地址:北京市朝』阳区尚家楼甲 48号, 邮政编码:100028),供⌒修订时参考。
本标准主编单位: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
本标准■参编单位: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
护与市容卫生管理局牡丹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√究所
本标准主♀要起草人:王伟吴文伟吴其伟刘竞张沛君仲维昆栗绍 湘周建勋吴世新孙盛杰李军华王沛
1总则
1.0.1为了对城市道路清扫保∴洁进行科学、统一和规范的∞质量管理, 制定本标准。
1.0.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▃量评价
1.0.3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为目的。
1.0.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制定〓作业计划及道路环境突发事件↓应急预 案。
1.0.5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、安全、文明和高效,减少 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。
1.0.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◥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2术语
2.0.1 城市道路 city roads
城市供车∞辆和行人通行的,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、桥梁、隧道及 其附属设施。
2.0.2 道路清扫 road sweeping
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,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。
2.0.3 道路保洁 road cleaning
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。
2.0.4 道路冲洗 road washing
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⊙。
2.0.5道路洒水和喷雾road sprinkling
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。
2.0.6 道路可见▲垃圾污渍密度 road visible waste and dirt density
在道路上一☉定而积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(处)数。污渍一般包括油渍、
痰渍和粪便渍等。
2.0.7 道路清⌒洁度㊣ road cleaning degree
以道路感观(定性)质量评价与定量质量评价综合反映道路的清洁程←
度,用百分●制数值表示Ψ。
2.0.8 道路环境突发事件 road environmental accident
指突然发生,造成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和通行严重障碍的事件, 包括自
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事件。
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
3.0.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ξ 等级应按表 3.0.1的规定︽划分。
表3.0.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
级别 | 划分条件 |
一级 | 位于重要党政机关、外事机构周边和重要商业〒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、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▓路 |
二级 | 位于一般商业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和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周边的道路。 |
三级 | 位于一般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周边的道路。 |
四级 | 位于远离居住区、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地区的道〗路;无排水↓管道、路缘石和人◆行道未硬化等简陋的道路。 |
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
4.0.1道路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必须在每日早晨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前 完成;道路清扫及冲洗结束后应开始道路保洁作业。
4.0.2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。
4.0.3在机械不能作业的情况下,应采◣用人工作业;人工作业过程@ 亦 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。
4.0.4道路洒水和喷雾作业◆频次应根据路面尘@土量、天气情☆况和空气 质量确定。抑尘剂应根据产品性能合理使用。
4.0.5道路冲洗喷水设备的水压应大于等于 300kPa。冲洗作业频次应 根据路面垃圾尘土量确定。结冰期不能冲洗时,应采用⌒ 其他方式进行 作业。
4.0.6结冰期可ζ采用防冻液进行道路洒水和喷雾作业。防冻液的配制 浓度应根据其冰点和路面温度确定。
4.0.7的路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必须按指定场地存放,严禁裸露和扫 入排水算。
4.0.8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■作业。
4.0.9下雪及雪后应及时进行路面除∞雪作业。
4.0.10餐饮饭店、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应适当增加各项作 业频次。
4.0.11道路冲Ψ 洗作业应优先采用再生水。
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
5.0.1各等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表 5.0.1清洁度指标要求。
表5.0.1道路清洁度指标
道路清扫保洁等级 | 清洁度指标(分) |
一级 | ≥70.0 |
二级 | ≥60.0 |
三级 | ≥50.0 |
四级 | ≥40.0 |
6道路清扫保洁≡质量评价
一般规定
6.1.1应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※检查和评价,质量检▲查评价应由3? 5人组成的检查组实施。
6.1.2检查及检测宜采用随机或重点选择道路的方式进行。
6.1.3检查及检测应在降水3d以后、路面较干燥、风力低于4级和空 气相对湿♂度低于60%的条件↙下进行。
6.2感观质量检查评价
6.2.1在∴检查道路的300?500m路段,各检查人员应根据下列质∞量要 求独立进行检查。按各项目符合质量要求的程度作 10分制评价。
1道路整体清洁,无成片垃∏圾、污渍、积水和冰雪;
2道路边角部位清洁,无积▂存垃圾;
3路而」呈现本色;
4路边垃圾↘箱清洁,投放口不应堵塞,周围无垃圾;
5道路排水算及周围无→成片垃圾尘土和积水。
6.2.2感观质量评价应按表6.2.2的规▓定作记录。
表6.2.2道路@清扫保洁感观质量评价
评价项目 | 整体 | 路边角 | 路面本色 | 路㊣ 边垃圾箱 | 道路排水渠 | 合计 |
检查人评Ψ价分值 | ||||||
检查人评价分值 | ||||||
…… | ||||||
平均分 | ||||||
权重 | 3 | 3 | 2 | 1 | 1 | 10 |
加权值 |
623感观质█量评价加权值应按下式计算,并应按表 622的规定作
记录。
G = Gi X3+GX3+GiX2+GXl+G$X】
(6. 2.3)
计算结→果保留1位小数。
式中G——感观质量评价加权值;
G1 ――整体感观评价平々均分;
G2 ――路边角感观评价平均分;
G3---- 路面本色感♀观评价平均分;
G4 ――路边垃圾箱感观评价@ 平均分;
G5——道路排水算感观评价「平均分;
3,2, 1 ――各项权◇重值↙。
6.3定量质▓量检测评价
6.3.1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
1在检查↑道路的 300?500m路段,分别于车行道和人行道观测
1000m2面积的可见♀垃圾污渍个(处)数,并应按表6.3.1的规定作①记 录。
表6.3.1路段可见垃圾污渍密度 单位:个(处)/1000m2
路段序次 | 车行道 | 人行道 |
1 | ||
2 | ||
…… |
注:1观测对象不包括尘土等。
2单独污渍以小于∩等于 1m2为1 “处”单独纸塑等垃圾以小于等于
0.1m2 为 1 “个。
2在与检查道路不相邻的另外3?4条路段,重复本条第1款的步骤。
3道路平均可□见垃圾污渍密度应按下式计算:
d = * d, (6. 3> 1)
式中d------ 道路平均可见垃圾污渍密度,个(处)/1000m2 ;
dj---- 某路段可见垃圾污渍密度,个(处)/1000m2 ;
n――重复路︻段条数;
j――重ζ复路段序次。
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。
6.3.2道路垃圾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:
1主要采样设备工具包括:
1) 吸尘器,标称负压不小于20kPa ;
2) 平方米框架;
3) 扫帚和毛刷等。
2道∮路垃圾量检测应按下列步骤进行:
1)在检查道路的300?500m路段,于非机动车◢行道(靠路缘石)和人 行道分别采集1m2面积的ζ垃圾样品:将平方米框架置于路面,先用 扫帚收集较大垃圾;再用吸尘器,将吸口紧贴路而往复№抽吸两遍,收 集集尘箱(袋)和过滤网的尘土;然后将较大垃圾与尘土分别合并为两 个样品。
2)用▃天平称量垃圾重量,称准至0.1g,保留一位小』数,并应按表6.3.2
的规定作〓记录。
表6.3.2路段垃圾量(单位:g/m2)
路段序次 | 车行道 | 人行道 |
1 | ||
2 | ||
…… |
3) 在与检查道路不相邻的另外3?4条路段,重复本款第1)?第2)项 的步骤。
4) 道路车行道平均垃圾量和人行道平均垃圾量应分别按下式计算:
* ii
r =丄》2仃(6*3. 2)
式中c----- 道路平均▲垃圾,g/m2 ;
cj----- 某路段垃↙圾量,g/m2。
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。
6.3.3定量质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:
1道※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检测结果应按表 6.3.3-1的规定作10分制评
价,并作记录。
表6.3.3-1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评价
^Hk | | 30 | 9 | 3 | — 7 | 6 | 5 | 4 | 3 | 2 | ) | |
id | lOOQm1 | <5.0 | 5.0 6.? | 7. 0 乩9 | g.o KU | H.0 14.9 —E 1 | IS, 0 18.9 | 19-0 22.9 | 23.0 2& 9 | 2*0 35.0 | >35.0 |
停拚井(H | |||||||||||
人 | Mitt +<ft)/ lOCOn? | --------- <10. c | 10.0 1L9 | 12.0 13^ | 14.0 17.9 | 1&0 ZL9 | 22. Q 27. 9 | 28.0 33.9 | 34.0 4J.9 | 忆0 50. U | >50.0 |
-a* -j | EJ 耳■* 1 rhw.net | | ||||||||||
平均分 | www +cr |
2道路垃圾量检测结果应按表633-2的规定作10分制评价,并作记
录。
表633-2道路垃圾量评价
3道路定量质⌒量评价加权值应按下式进行计算,并应按表 633-3的
规定作记录。
D p, X 5 + ft X 5 (6.3?列
式中D——道路定量质量评价加权值∏;
D1 ――可见垃圾污渍密度评价平均分;
D2 ――垃圾量」评价平均分;
5――各项权重值
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。
表633-3道路清扫保洁定量质量评价
含it | |||
! | |||
5 | 5 | 10 | |
6.4道路清洁度」评价
6.4.1道路清洁度的百分制评价应按下式进行综合加权值计算,并应 按表6.4.1的规定作记录。
Q = GXO.4 + DxOt & (6.1.1)
式中Q――道路清洁度(分);
0.4,0.6 ——各项权重值 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。 表6.4.1道路清洁度评价
ft if | |||
脸4 | 6 & | 1 | |
本标准用词说明
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, 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 说明如下:
1)表示很严★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:
正面词采用“必须;反面↘词采用“严禁。
2)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】况下均应这样做的:
正面词米用“应,反面词米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
3)表示允许稍有选择,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:
正面词米用“宜,反面词米用“不宜;”
表示有选〓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〓以这样做的,采用“可”。
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:“应符合……的规定” 或“应按……执行。
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(CJJ/T126-2008)
条文说明
刖言
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》CJJ/T126-2008经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2008年11月13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51号公告批◥准发 布。
为便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、管理和科↓研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 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◣执行条文规定,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 标准》编制组按章、节、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,供使用者 参考。在使用中如发现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, 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环
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,邮政编 码:100028)。
1总则
1.0.1本标准制定的目的↑是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进◤行科学、统一、规
范的质量管理。
1.0.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◆评价。
1.0.3明确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具有两个目的:首先是从市容感观上 维护道路清洁容貌,这是山清扫保洁的功能决▓定的;其次是防止道路 扬尘污染,这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新☉要求。
1.0.4制定城市∞道路清扫保洁计划及道路环境突◣发事件应急预案,是 对质量管理的规范化要求。
1.0.5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、安全、文明和高效,是对 作业的总体要求。
1.0.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,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与本标准直接有关的标※准是《洒水车》 |
QC/T54。
2术语
2.0.1定义引自原建※设部《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》。
2.0.2、2.0.3定义引自《市容环境卫卐生术语标准》 CJJ/T65-2004,本 标准将原“清扫保洁”分为两个术语定义,道路清扫强调“全面;道路保 洁强调“保持”
2.0.4?2.0.8术语是根据本标准需要设置的,定义明确。
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
3.0.1清扫保洁等级主要根据道←路所在位置的政治性和⌒公共性的程度 进行划分。未以道路功能类别作为划分↙条件,因为道路功能类别〇与清 洁质量要求无必然关系。等级划分山各城市根据情况进行。
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
本章是对作业的“一般”要求,并非“特殊”作业方式和工艺的要求,也 未对不同清洁等级道路加以区别,这类要求各城市⌒可根据情况作具体 规定。
4.0.1道路清扫和冲洗作业结束●时间要求是根据本标准第 1.0.5条“减
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”的规定,具体时间由各城▼市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道路清扫及冲洗结束后应开始保洁作业,体现了
“全天候”的保洁思想和责任。
4.0.2提高ω 道路垃圾扫净率和防止扬尘污染是对清扫机械的基本要求。 相关标准有待制定。
4.0.4道路洒水喷雾频㊣ 次应综合分析当时路面尘土〖量、天气 (如气温、 相对湿度和风力等)和空气质量(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)的情况来确
^定O
4.0.5水压是对冲洗喷水设备节水和作业效果的基本ζ要求,应符合《洒
水车》QC/T54标准>300kPa ”的规定。
4.0.6、4.0.8?4.0.10是对★较特殊情况道路清洁作业的一般要求。
4.0.7道路○清扫保洁的垃圾存放要求是根据本标准第 1.0.5条“减少环
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”的具体】规定。
4.0.11道路冲洗作业优先采用再生水,是水资源再利用的要求。
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
5.0.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以清洁︾度作为评价指标,它是感观质量评价◥
与定量质量评价的综合结果。道①路清洁度应达到表5.0.1的♀指标要求,
各等级道路的级差均为10分。清洁度指标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和比较
目前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,并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。
调查显示:道路清洁度主要取决于作业质量,因此,本标准Ψ规定的清 洁度指标既是对道路清洁☉质量的要求, 也是对作业质量¤的要求,这是
由作业的目的决定的。
6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
一般规定
6.1.1、6.1.3规定√了质量检查评价的人员组成与环境条件,以保证结 果的客观公正。
6.2感观质量检查评价
5个检查项目可以代表道路清洁的感观质量。其中整▆体感观对
象是与作业㊣直接相关的路面,一【般不含其他市容方面的内容。按各项 目符合质量要求的程度∴作十ㄨ分制评价, 即符合程度高的分◤值就高。这 是由感观向定量评》分的转化。
6.2.2各项目权重值是根据实践探索的规律和专家的评议综合确定的。
计算保留1位小数的精确度可以满足评价与可比性要求。表 6.2.2是
对相关文字的补充,便于理解和记「录。
6.3定量质量检测评价
两ㄨ个定量质量项目是评价道路清洁质量的代表性项目, 是在感观质量
基础上的深化和■定量化。
6.3.1可见垃圾污渍密度是影响道路清洁容貌的重要因素, 因此“影响
清洁容貌”是确认可见垃圾污渍的原则。
6.3.2道路垃圾量检测的准确性取决于∩能否将尘土全部收集⊙,因此应
用吸尘器采样
6.3.3定量质※量检测结果按表633-1和表633-2作十分制评价。两 表中检测值╱范围涵盖了对部分城市的调查数据。 检测值间距采用了评
价分值越高检测值范【围越小的配置方法,这是基于分值越高清扫保洁 作业难度越大这一因素考虑的。人行道与车行道可见垃圾污渍密☆度差 异较大,故分别设置指』标。分值的配置体现了本标准编制的“工具性” 原则,在修订标准时可以在保留评价方式的基础上根据实施情况和发 展进行调整。两项定量质量权重值的确定方法同本标准第 6.2.2条。
6.4道路清洁度评价
6.4.1感观质量与定量质¤量的权重值是根据定性与定★量相结合,以定 量为主的思想确定的。综合加权值即为清洁度。
(整理自环卫科技◎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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